新华网北京4月24日电 国务院法制办日前公布的《政府参事工作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政府参事除了应当主要从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以及其他社会知名人士中选聘,也可以从中共党员专家、学者中选聘。
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参事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通过调查研究,向政府提供高水平的建议。参事的选聘,不仅要考虑统战工作的需要,更要考虑政府工作的需要。
征求意见稿将参事任职最高年龄从现行的75周岁降至70周岁,同时还规定,政府参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道德高尚、学识渊博、阅历丰富,有一定的代表性和社会知名度;具有较强的参政咨询能力;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为了规范政府参事的选聘工作,征求意见稿明确了选聘条件和程序,并规定政府参事每届任期为5年。对于因故不能履行职责,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从事与参事身份不符的活动并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政府参事,参事室应当报请本级政府予以解聘。
征求意见稿规定,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人民政府聘任的参事可以直接向本级政府领导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稿共24条,主要规定包括:政府参事的遴选范围、条件、程序、任职年龄和期限;政府参事的权利和义务;有关人民政府、政府部门和单位保障政府参事工作顺利开展的责任等。
国务院参事由国务院总理聘任。自成立以来先后共有参事191位,现任参事41位。除国务院设立参事室外,省级人民政府和许多省辖市人民政府也都设有政府参事室。目前全国共有参事900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