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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导报】李香菊委员:一位财税专家的“科技情怀”
发布时间 : 2021-03-05 点击量:

财税制度改革与科技自立自强有什么关系?在住陕全国政协委员、民盟陕西省委会副主委、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教授李香菊看来,这其中的重要关联就是人才。
  从事税制研究三十多年,李香菊今年瞄准优化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政策资政建言“。概括来讲,就是要发挥好税收经济杠杆作用,构建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机制,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在新发展阶段更好地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
  这条提案线索,源于李香菊过去一年来频繁走访企业所获。在与身处创新前沿的科技型企业交流中,对方表露的迫切需要吸引人才、倚重人才、激励人才等现实诉求,深深烙在了她心上,让她生发出浓浓的履职建言“科技情怀”。从东南沿海到西部内陆,从现场到“云端”,不论是调研考察还是学术交流,甚至是师生之间难得的相见,只要有机会,李香菊总要多问一句,企业在产品研发、市场拓展、管理优化等方面,怎样才能够更好地激发出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
  在收集整理大量鲜活案例后,李香菊又分析研究了现行个税制度,对比梳理了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和境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方式,就不同类型企业面临的不同困难,提出了“一对一”解决方案。
  她说,由于目前非上市公司递延纳税优惠政策门槛高,实际受益面小;上市公司可能出现股权倒挂现象,弱化股权激励作用;而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排除在国内优惠政策范围外,一些高科技公司发展受限。“这其中一些政策‘硬杠杠’还未能考虑到企业规模、行业类型、人员流动等因素,诸多限定条件将不少高科技企业‘拒之门外’。”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科技自立自强是促进发展大局的根本支撑,只要秉持科学精神、把握科学规律、大力推动自主创新,就一定能够把国家发展建立在更加安全、更为可靠的基础之上。
  立足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是关键之举。创新驱动的实质是人才驱动,要加快完善市场化人才激励机制,让股权激励真正成为人才“吸金石”,还需有效发挥税收重要经济杠杆作用。“比如,可以适当放宽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限制条件,优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政策,推进在港交所上市的中国企业实行股权激励政策试点。”针对实际问题,李香菊分别提出建议。
  即使深耕财税政策研究领域多年,积累了不少履职经验,但凡议政建言,李香菊仍会以一颗谦逊之心对待。她说,这是把“委员作业”做到客观、精准、实用的基础要素。而这样的谦逊之心,也常常带给她更敏锐的“发现之眼”、更丰富的“睿智之思”。
  受疫情影响,2020年,李香菊将大部分工作搬到线上进行,组织陕西民盟盟员开展“云端”参政议政沙龙活动,参加全国政协委员读书活动,远程连线倾听企业意见建议……虽然脚步受限,但她认为,只要坚守质量基线,履职尽责就能“不打折扣”。
  作为经济界委员,李香菊还特别注重知识延伸和学习提升。为此,她加入全国政协多个委员读书群,涉及数字经济、乡村振兴、国学、外交关系等不同“科目”。她说,经济问题要谈得实、说得准、点得透,可不能就经济谈经济。“跨界出圈、开阔视野,才能在纷繁信息中提高履职建言的洞察力和专注力,进而启发思路、增长本领。”


原文链接:http://paper.gjnews.cn/gjdb/20210305/html/content_54146.htm